申请人:巴青县江绵乡普荣塘多种经营专业合作社
委托代理人:北京贵都商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2827824号“满木布曲日牌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商标局驳回引证的第15369109号“卧龙泉及图”商标、第22151335号“沙鲁里山及图”商标、第10906126号“美都雪玉及图”商标、第7775341号“云圆峰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四)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8年0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