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百汇联合株式会社
委托代理人: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7960386号“BUHMWOO”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时,商标局引证的第10720779号“BWC GLOBAL BUHMWOO”商标已经转让予申请人所有,其与申请商标之间不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第4类商品上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