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中乔大三农智慧农业(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蓝海基业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8976440号“硒硒皇后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与第12038801号“爱莲妮AILIANNI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4994667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整体尚可区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