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华纳兄弟娱乐公司
委托代理人:西盟斯(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因第19470751号“蜂蜜公爵”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经审理查明:商标局驳回引证的第4023924号“蜂蜜公爵”商标其专用权至2016年5月13日已届满,其所有人并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续展申请。
我委认为,如前所述,前述商标专用区至2016年5月13日已届满,至本案审理时止,已届满一年,故本案不再属于《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17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