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五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上述商标注册申请,理由如下:
该商标与北京盛世经典博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42626222A号“盛世收藏”商标近似。(见第1706/1718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上海益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20446945号“盛世益学”商标近似。(见第1551/1563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郑州盛世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于2020年11月10日申请在先的第51139278号“盛世财务”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与杭州捷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20049982号“盛世收藏”商标近似。(见第1557/1569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江油市吾之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乾元路分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于2020年08月21日申请在先的第49140822号“盛世火锅 麻辣工坊”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与北京曼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15245606号“盛世文玩”商标近似。(见第1463/1475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盛世中国烟草国际集团(澳门)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10662107号“盛世中国烟草国际集团(澳门)有限公司 盛世”商标近似。(见第1572/1584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北京盛世品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于2020年08月13日申请在先的第48889154号“盛世 藏 盛世文化艺术馆 SHENGSHI CULTURE AND ART MUSEUM”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与广州盛世酒业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10863824号“盛世酒窖 SAINT CELLAR S”商标近似。(见第1390/1402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北京盛世经典博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42601605号“盛世珍瓷 盛世”商标近似。(见第1710/1722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北京盛世经典博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12574442号“盛世收藏”商标近似。(见第1415/1427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重庆丝锦服装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34489483号“盛世阁”商标近似。(见第1694/1706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北京盛世经典博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28418500号“盛世收藏”商标近似。(见第1626/1638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上海益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20446941号“盛世益学”商标近似。(见第1551/1563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杭州东箭贸易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注册期满未续展,但自期满之日起未满一年的第6640552号“盛世家居”商标近似。(见第1240/1252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青岛熊抱烘焙管理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24902423号“176”商标近似。(见第1592/1604期《商标公告》)
另,你公司短时间内申请大量商标的行为,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予以驳回。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本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