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45130437号商标驳回通知书 图形 45130437

阅读:81752 2020-12-17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经审查,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上述商标注册申请,理由如下: 该商标与老人头尚品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于2018年10月24日申请在先的第34237991号“图形”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与欧夫怀特有限责任公司在类似商品上于2019年12月25日申请在先的第43341762号“图形”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

  经审查,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上述商标注册申请,理由如下:

  该商标与老人头尚品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于2018年10月24日申请在先的第34237991号“图形”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与欧夫怀特有限责任公司在类似商品上于2019年12月25日申请在先的第43341762号“图形”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与欧夫怀特有限责任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20247115号“图形”商标近似。(见第1549/1591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欧夫怀特有限责任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20208515号“图形”商标近似。(见第1549/1591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泉州君合酒业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于2020年02月27日申请在先的第44251851号“图形”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与东莞市道一服饰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已注册的第9237430号“图形”商标近似。(见第1378/1390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老人头尚品有限公司在类似商品上于2020年01月09日申请在先的第43691653号“图形”商标近似。(见附页)

  另你公司及柯红360429198807122723、石狮市匠心品牌策划服务部等关联主体短期内提交了包含该申请在内的大量商标注册申请,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予以驳回。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本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特此通知。

关键词
商标注册 审查决定书
本文《关于第45130437号商标驳回通知书 图形 45130437》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24648.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