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驳回上述商标注册申请,理由如下:
该商标与至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1963023号“SUPREME”商标近似。(见第859/871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广州市壹扣服饰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已注册的第28904691号“SUPREME”商标近似。(见第1624/1698期《商标公告》) 该商标与常军华在类似服务项上于2018年04月23日申请在先的第30421601号“SUPREME”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与章节四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于2018年11月08日申请在先的第34537133号“SUPREME”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与章节四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于2018年11月21日申请在先的第34804010号“SUPREME”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与章节四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于2018年11月28日申请在先的第34953406号“SUPREME NEW YORK”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与派蒂(上海)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于2019年02月26日申请在先的第36499706号“SUPREME”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与刘伟在类似服务项上于2019年04月01日申请在先的第37204667号“SUPREME SUARY”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与至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于2019年08月19日申请在先的第40445170号“SUPREME”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与许彦生在类似服务项上于2019年12月25日申请在先的第43325206号“SUPREME POLLIWALKS”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与广州启智科技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于2020年01月06日申请在先的第43581608号“SUPREME+ ESTEE LAUDER”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与李光波在类似服务项上于2020年01月06日申请在先的第43602233号“SUPREME TIMBERLAND”商标近似。(见附页) 该商标与英国潮流时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类似服务项上于2020年01月10日申请在先的第43738221号“SUPREME”商标近似。(见附页)
你大量申请注册与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品牌相同或近似标志作为商标的行为,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予以驳回。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本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