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中粮山萃天然食品(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厚德致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6450750号“山萃 SUNDRY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6179033号“SUNDAY”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我局驳回,驳回决定现已生效,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初步审定的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8399240号“安莱ANLAI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图形视觉效果上存在一定差异,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