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富豪葡萄酒产业美洲公司
委托代理人:亿思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8570585号“BB BERINGER”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21391898号、第23093333号、第26548319号、第14150796号(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四)经撤销决定予以撤销,现撤销决定已生效,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国际注册第1783110号(以下称引证商标五)经驳回通知,其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驳回,现该通知已生效,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