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湖州男生女生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理通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喀米然·阿卜力米提
申请人于2024年12月02日对第73442014号“男派&女派 ERTEN&AYTEN”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男生女生HEYLADS”品牌创建于2013年,主要经营于童装领域,为“海澜之家集团”旗下童装品牌。经过多年宣传使用,已开设超过1500家实体店铺,并与申请人形成对应关系,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争议商标与申请人第69162869号“男生女生HEYLADS及图”商标、第35388657号“男生女生HEYLADS KIDS及图”商标、第43590221号“男生女生 出彩更出色”商标、第36713314A号“男生女生 孩子的衣柜”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四)构成相同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相关规定,宣告争议商标的注册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申请人与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关系证明复印件;2、“男生女生”品牌授权书;3、“男生女生”官方网站域名证书、网络店铺截图;4、2013年至今部分“男生女生”品牌经销合同;5、“男生女生”店铺列表及部分实体店铺照片;6、申请人及“男生女生HEYLADS”品牌所获部分荣誉证书;7、2015年至今申请人部分宣传合同;8、“男生女生”微信公众号截图;9、2015年至今众多媒体对于“男生女生”品牌的报道;10、“男生女生HEYLADS”品牌国家图书馆检索报告;11、2016年-2024年申请人参加公益活动报道;12、被申请人及其关联主体“墨玉县男派服装店”企查查搜索结果等。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3年8月13日提出注册申请,经审查于2024年3月7日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35类“进出口代理;为他人推销;为他人采购(为其他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广告;广告代理;商业信息代理;商业中介服务;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复印服务;职业介绍”服务上。
2、引证商标一至四在争议商标申请日前提出注册申请,其中引证商标一的初审公告日晚于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日,核定使用在第35类服务上,现均为申请人名下有效的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由商标档案在案佐证。
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事实和理由,我局对本案的焦点问题审理如下:
关于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是否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争议商标主要识别文字“男派&女派”与引证商标一至四主要识别文字“男生女生”相比较,在文字构成相近,含义相关联,已构成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与引证商标一至四核定使用的服务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双方商标若在前述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共存于市场,易使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成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5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