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成都超有爱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23]第0000013151号《关于第61891939号“咸蛋口语”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3)京73行初字1582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法院判决认为,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0257360号“咸蛋”商标、第19761781号“咸蛋动画”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均被公告撤销,已丧失商标专用权,引证商标一、二不再构成诉争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并已影响案件审理结果,判决撤销我局被诉决定,我局应在新的事实基础上重新审查并作出决定。
根据法院判决,我局经审理查明后认为,引证商标一、二均已被商标撤销决定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均刊登于第1845期《商标公告》。据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之间的权利冲突现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