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苏州指趣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2352286号“0.1 折游戏”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有着丰富的寓意,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申请人在对申请商标的长期使用过程中,使申请商标显著特征更加突出,并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经查,与本案情形类似的商标已成功初审或注册。综上,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网上域名信息及网上搜索截图、销售订单截图等证据。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所包含的“0.1折”,使用在指定服务上,容易使公众对服务的内容、价格等特点产生误认,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所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之情形。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申请商标具有可注册性。商标评审遵循个案审理原则,申请人所述在先类似商标取得注册的情况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当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