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杭州白贝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义乌市知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8572941号“Babycar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已有诸多类似商标已获准注册,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具有显著性。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5881188号“培萌peimo Baby car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44592769号“婴式哲学 babaycarepro”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1582808号“e-BabyCARE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68531782号“旗舰店官网正品Baby car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68547492号“纸尿裤baby car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企业信息更名证明、完税信息、相关发票、所获荣誉、公司介绍、店铺照片、网络销售页面、网页搜索结果、国家图书馆检索报告、媒体报道、购销合同、在先裁定、申请人在先商标列表及注册证等证据。
经复审查明,1、引证商标一已经我局撤销决定予以撤销,上述决定已生效,撤销公告刊登在2023年11月6日第1862号《商标公告》上,故引证商标一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2、引证商标二已经我局无效宣告裁定予以宣告无效,该裁定已生效,无效公告刊登在2023年6月27日第1845号《商标公告》上,故引证商标二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3、引证商标三已经我局撤销决定在“医药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婴儿用一次性尿布;婴儿医用药膏;婴儿药用洗液;婴儿用消毒剂;浸药液的薄纸;卫生垫;婴儿用医药制剂;婴儿一次性尿布;婴儿奶瓶和奶嘴药物清洗液;护肤药剂;医用药膏;药用洗液;医用香膏;医用明胶;消毒纸巾;卫生消毒剂”商品上予以撤销,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维持,上述决定已生效,撤销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13日第1883号《商标公告》上。
4、引证商标四、引证商标五已经我局驳回决定予以驳回,上述决定已生效,故引证商标四、五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Babycare及图”整体具有显著性,可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情形。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引证商标三维持注册的商品不属于类似商品,双方共存,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