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65395041号“同兴福元昌”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同兴福元昌 65395041

阅读:120934 2024-08-15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勐腊易武福元昌茶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聚信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陈炳要 申请人于2023年06月16日对第65395041号“同兴福元昌”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商标注销申请,经我局审查予以核准。争议商标专用权自2023年10月18日起终止,注销公告刊登…

  申请人:勐腊易武福元昌茶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聚信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陈炳要

  

  申请人于2023年06月16日对第65395041号“同兴福元昌”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商标注销申请,经我局审查予以核准。争议商标专用权自2023年10月18日起终止,注销公告刊登于第1864期注册商标注销公告。至本案审理时止,争议商标已失效。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议;也可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08月15日

本文《关于第65395041号“同兴福元昌”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同兴福元昌 65395041》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90115.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