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州市达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科粤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73466442号“达瑞检验 DARUI DIAGNOSTICS 基因科技 预见美好生活”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8948377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已被我局予以无效宣告,该无效宣告已生效。因此,引证商标一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得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9316818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37473811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19480949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19481011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尚可区分,申请商标与上述引证商标并存使用,不易导致消费者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