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63207761号“卡尔熊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卡尔熊及图 63207761

阅读:75171 2023-01-04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唐娟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207761号“卡尔熊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1136390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8274960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9867602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

  申请人:唐娟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207761号“卡尔熊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1136390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8274960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9867602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1月04日

本文《关于第63207761号“卡尔熊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卡尔熊及图 63207761》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752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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