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上海德拉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四海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郑州奥兰多商贸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1年10月19日对第48512226号“杰拉德皇室”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第9937858号“德拉杰”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二、引证商标经申请人的宣传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争议商标的注册行为属于“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三、争议商标的注册必然造成市场的混乱,侵害申请人、代理商、消费者的利益,易造成不良影响。四、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有害于建立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而且这种做法也会造成有限的商标资源的闲置与浪费。一方面这些商标有被申请人占有却无法被投入实际的商业使用,另一方面意图将这些商标投入实际使用的经营者因被申请人的在先商标权利而无法通过正常的商标申请注册程序取得商标专用权,因而也无法实际使用这些商标。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请求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所获荣誉;
2、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3、购销合同;
4、发票。
我局向被申请人寄送的答辩通知被邮局退回,我局通过第1784号《商标公告》进行了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0年7月29日提出注册申请,于2021年6月28日核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宣传、为零售目的在通信媒体上展示商品等服务上,专用期至2031年6月27日。
2、引证商标由申请人于2011年9月6日提出注册申请,于2012年11月14日核定使用在第35类广告等服务上。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我局撤销注册,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816期《商标公告》上。
3、经查询,至本案审理时,被申请人名下共有包括“沪老庙”、“泰勒伯顿 TAYLORBURTON”、“比特币”、“佩特拉 PETRA”、“奥兰多”、“杰拉德”等商标在内的135件商标。被申请人注册的商标涉及3、9、14、18、21、25、28、33、35、36、37、40、41、42、44等类别。
我局认为,申请人关于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有害于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商标资源闲置与浪费的理由属于《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制范围,我局适用上述条款予以审理。《商标法》第七条属于总则性规定,在《商标法》其他实体条款中已有体现,本案将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评审理由适用相应的实体条款对本案进行审理。根据当事人理由、我局查明事实及在案证据材料,本案审理如下:
一、鉴于引证商标已被撤销注册,故争议商标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
二、申请人未提交其在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广告、人事管理咨询等服务上的使用证据,故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二条所禁止的“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之情形。
三、《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主要是指对我国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的标志。本案申请人所述理由不属于该条款所指情形,因此争议商标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所指情形。
四、《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主要是指争议商标注册人在申请注册商标时,扰乱商标注册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本案中,申请人商标“德拉杰”具有一定独创性和显著性,争议商标完整包含申请人商标,且被申请人未进行合理解释。由查明事实可知,申请人在多个商品和服务类别上注册申请了135件商标,其中包括“沪老庙”、“泰勒伯顿 TAYLORBURTON”、“佩特拉 PETRA”、“奥兰多”、“杰拉德”等与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独创性和显著性的标识相近似的商标。被申请人未对其注册行为或名下商标的来源、使用情况或使用意图进行说明或举证。综上,前述商标注册行为明显具有复制、抄袭他人在先商标的恶意,且明显缺乏真实使用意图,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不具备注册商标应有的正当性,扰乱了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争议商标的注册已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之情形。
申请人其他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我局均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