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惠通启恒医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久远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093292号“觀書尋迹”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设计独特,是申请人打造的一个小程序,指的是从他人翰墨飘香的文字中汲取智慧,传达了申请人号召广大公众静下心来认真读书。申请商标是臆造词汇,未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在先已有类似商标获准注册的情况。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公众号截图等作为本案证据资料。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觀書尋迹”用在指定使用的服务上并未仅表示了服务内容特点等,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