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爱尔迪爱因考夫欧洲及无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4159503号“PLAYLAND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PLAYLAND及图”指定使用餐具(刀、叉和匙)等商品上,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可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