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江苏大众书局图书文化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南京金大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5809717号“啡你•BOOK 臻选书店”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10257278号“慧源”商标、第16695368号“有何 BOOK”商标、第15820600A号“布克听听 BOOK TELLER”商标、第774483号“BOOK IT”商标、第8859398号“布客酒店 BOOK HOTEL”商标、第49396997号“云梦空间 BOOK”商标、第22705333号“BOOKSPA”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七)在文字构成、表达含义、呼叫等方面存在区别,不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