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49087393号“ELEVSIE MENS”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ELEVSIE MENS 49087393

阅读:85859 2023-07-13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西门子商标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苏州富遆森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10月8日对第49087393号“ELEVSIE MENS”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 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国际注册第637074号“SIEMENS及图…

  申请人:西门子商标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苏州富遆森电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10月8日对第49087393号“ELEVSIE MENS”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

  一、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在先注册的国际注册第637074号“SIEMENS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1478345号“西门子SIEMENS”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申请人请求认定引证商标一和国际注册第683480号“西门子”商标为驰名商标,争议商标构成对申请人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其注册使用易损害申请人的利益。

  三、被申请人借助申请人知名度牟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争议商标易使公众对商品的产源产生误认,构成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

  综上,申请人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三条第三款、第三十条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宣告争议商标无效。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

  1、申请商标注册信息;

  2、申请人关联公司的纳税证明;

  3、相关审计报告;

  4、西门子的合资公司-博西家用电器(中国)有限公司介绍材料;

  5、中文报纸期刊杂志上刊登的有关申请人及西门子、SIEMENS品牌产品及服务的广告及媒体报道等;

  6、2004-2011年全球最佳品牌前100强排名;

  7、申请人关联公司所获荣誉及奖项;

  8、在先裁定书、法院判决书;

  9、被申请人商标申请情况等。

  被申请人在我局规定期限内未予答辩。

  经审理查明:

  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20年8月20日申请注册,2021年4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7类电梯(升降机)等商品上。

  2、引证商标一、二的获准注册日期早于争议商标的申请注册日,核定使用在第7类发电机、升降设备等商品上。至本案审理之时,上述引证商标在专用权期限内,其所有人为本案申请人。

  我局认为,《商标法》第七条系总则性规定,其精神已体现在其他具体条款中,我局将依据其他具体条款进行审理。

  一、争议商标“ELEVSIE MENS”与引证商标二中“SIEMENS”在字母组成、呼叫等方面近似。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电梯(升降机)等商品与引证商标二核定使用的升降设备等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关联极为密切,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的注册使用,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其商品来源于同一市场主体或与申请人存在某种关联,进而产生混淆,争议商标的注册已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情形。

  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全部商品与引证商标一指定使用的发电机等商品不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两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二、鉴于申请人在与争议商标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有在先注册商标,我局已适用《商标法》第三十条进行了审理,且保护了申请人的商标权,故本案不再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进行审理。

  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涉及的是宣告商标注册无效的绝对事由,这些行为损害的是公共秩序或者公共利益,或者妨碍商标注册管理秩序的行为。本案中,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争议商标的注册存在上述情形,因此,对申请人的该项主张,我局不予支持。

  另,《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禁止的是商标标识本身具有欺骗性,易使公众对其所指定商品的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的商标注册,本案争议商标的注册不属于此类情形。

  综上,申请人无效宣告理由部分成立。

  依照《商标法》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7月13日

本文《关于第49087393号“ELEVSIE MENS”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ELEVSIE MENS 49087393》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69630.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