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杭州白贝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义乌市知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22]第0000156352号《关于第55574289号“BABYCARE PLU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2)京73行初1699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申请人的诉讼请求。申请人对该判决不服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行终457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及我局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此判决为终审判决。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7226491号“WYETH BABY BABY CARE及图”商标经无效宣告程序被宣告无效,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