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莱茵瓦尔应用技术大学
委托代理人: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6798018号“HOCHSCHULE RHEIN WAAL RHINE WAAL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HM 020005XXXD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于2023年5月22日被我局核准变更注册人名义为莱茵瓦尔应用技术大学,变更事宜载于第1841期《商标公告》。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申请人名义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商标整体不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