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菜鸟智能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智信禾(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赵小敏
申请人于2022年03月25日对第47576803号“菜小鸟”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向我局提交的商标注销申请已被核准(注册商标注销公告期号:1801期,日期:2022年7月27日)。
依据《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