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瑞安市中力门窗五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郑州八戒知产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598950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8518644号“图形”商标、第36906428号“AKL”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经无效宣告程序予以宣告无效(分别见第1820期、1821期《商标公告》),引证商标一、二已不能成为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7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