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63478281号“BravoVac”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BravoVac 63478281

阅读:117386 2023-07-18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武汉博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478281号“BravoVac”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由申请人独创,相关公众难以将其含义与“好哇休假”相对应,具备商标识别作用。申请商标经宣传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已与…

  申请人:武汉博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3478281号“BravoVac”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由申请人独创,相关公众难以将其含义与“好哇休假”相对应,具备商标识别作用。申请商标经宣传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已与申请人建立稳定唯一对应关系,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若被驳回将造成申请人损失。已有与本案情况类似的商标核准注册,请求秉承审查标准一致性原则。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在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翻译截图、国家图书馆检索结果截图、“BravoVac”作为关键词的网页搜索截图、申请人简介及品牌介绍、媒体报道、商标档案等证据材料。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所含文字整体具有显著特征,使用在指定复审服务上,能够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未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07月18日

本文《关于第63478281号“BravoVac”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BravoVac 63478281》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60809.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