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广东小酷鸭电器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涛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5462947号“大黄鸭优品DA HUANG YA YOU PI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4169689号“大黄鸭”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经《商标驳回通知书》决定予以驳回,该决定已生效。
2、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890180号“大黄鸭BIG YELLOW DUCK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因连续三年未使用被决定予以撤销,该决定已生效(详见第1834期《商标公告》)。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已被驳回注册申请、引证商标二被撤销,故申请商标不存在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粉碎机等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