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海兰沃伦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9429118号“LUBRIMATIC”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01628号“IUBRIMATIC”商标因专用权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第3156066号“PLEWS LUBRIMATIC”商标已被注销且已公告,故两商标不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