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魏
委托代理人:常熟市大金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59667458号“小厨同学XIAOCHUTONGXU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截至本案审理之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48023170号“小厨同学”商标的注销申请已被我局核准。故其现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申请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