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郑云霞
委托代理人:苏州中细软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4573764号“馋猫乐”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7518501号“馋猫乐园”商标已被核准注销,至本案审理时,已不构成有效的在先商标权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7月05日
申请人:郑云霞
委托代理人:苏州中细软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4573764号“馋猫乐”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7518501号“馋猫乐园”商标已被核准注销,至本案审理时,已不构成有效的在先商标权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