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杰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京尚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于2021年11月11日对第50537196号“LINA CHOO”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于2022年10月27日向我局提交了《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请求撤回上述评审申请。
我局认为,上述撤案申请系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亦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予准许。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1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