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佛山市源泉铝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天津信诚万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903083号“粤羊YUEYANG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225606号“银月及图”商标、第7824575号“盛世家好及图”商标、第3925673号图形商标、第5620665号“德宜尔及图”商标、第40647935号“记艺装饰ART DECORATION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显著识别部分、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尚可区分,共存于类似商品上不致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