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重庆庞鳞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世纪鼎力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超凡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2828888号“渔水情韵”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21]第Y040547号决定,于2021年12月30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核定使用的“鱼饵(活的)”商品被予以无效宣告,已刊登注册商标宣告无效公告(见1798期《商标公告》)。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