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帝王星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首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62324331号“紫源微 MICR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8836573号商标期满未续展,已经失效。第48808579号商标经我局驳回复审程序审理决定驳回注册申请,该决定现已生效。
鉴于上述商标已丧失在先权利,申请商标与之不存在商标权利冲突。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1231018、7968846、22778134、11334683、7403135、931081、13258705、17197172、38506382、1485914、3697568、12126801、1469718号商标在呼叫、整体外观等方面有所区别,申请商标与上述商标并存,不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