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株式会社华歌尔
委托代理人:北京旭知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7901071号“WACOAL 睡眠科学”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第53424461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经依法转让后,已归本案申请人所有,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之间的商标权利冲突现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