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上海盟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九鼎嘉盛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山东博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1年11月4日对第43361347号“博赞•忆”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已提出商标注销申请,申请注销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学校(教育)等全部服务项目,现已核准,注册商标注销公告刊登在第1786期《商标公告》上。本案审理基础已不存在。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