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32081154号“宜家”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宜家 32081154

阅读:84999 2022-12-13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袁志杰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英特-宜家系统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高露云(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1年9月27日对第32081154号“宜家”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尚岛宜家”具有一定的独创性,经过宣传及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

  申请人:袁志杰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英特-宜家系统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高露云(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1年9月27日对第32081154号“宜家”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的主要理由:“尚岛宜家”具有一定的独创性,经过宣传及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与申请人形成了唯一指定关系。申请人早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已申请注册了第8023546号“尚岛宜家 SODOLIK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等商标,争议商标侵犯了申请人的在先商标权。被申请人注册争议商标的行为会产生恶性竞争,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从而产生不良影响。综上,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称《商标法》)第七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形式):1、企查查查询截图;2、纳税申报表;3、捐赠物资说明;4、包装设计合同、发票;5、在先裁定书。

  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理由:被申请人“宜家”/“IKEA”系列商标具有极强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并已与被申请人形成对应关系,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引证商标未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人在明知被申请人“宜家”商标的情况下,仍抄袭申请人品牌具有明显恶意。争议商标并不带有欺骗性,亦无任何侵害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情形,争议商标应予以维持注册。

  被申请人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光盘形式):1、商标档案、商标注册证书;2、关于宜家公司的经营理念、发展历史等资料;3、宣传报道及使用材料;4、审计报告材料;5、国家图书馆检索报告、《中国口岸年鉴》;6、所获荣誉;7、相关决定书、裁定书、判决书。

  我局将被申请人的答辩材料(副本)寄送申请人,申请人的主要质证意见与申请人无效宣告申请理由基本一致。

  经审理查明:1、争议商标由被申请人于2018年7月6日申请注册,于2021年8月7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1类日用玻璃器皿(包括杯、盘、壶、缸)、牙刷、非建筑用彩饰玻璃商品上,商标专用期自2021年8月7日起至2031年8月6日止。

  2、申请人引证商标早于争议商标申请日期申请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1类保温瓶商品上,目前为有效注册商标。

  以上事实有商标档案在案予以佐证。

  我局认为,申请人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援引的《商标法》第七条为原则性条款,其实质内容已体现于《商标法》相应实体条款中。我局将根据当事人的评审理由、提交的证据等情况适用《商标法》相应的实体条款予以审理。

  本案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日用玻璃器皿(包括杯、盘、壶、缸)、牙刷、非建筑用彩饰玻璃商品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保温瓶商品未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另外,本案争议商标本身并不属于带有欺骗性的标志,亦不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且其并非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因此,申请人关于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禁止性规定之主张,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我局不予支持。

  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被申请人申请注册争议商标时采取了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故本案尚不能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的实体性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裁定如下:

  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12月13日

本文《关于第32081154号“宜家”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 宜家 32081154》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33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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