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森科产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东慧道知识产权事务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温州小黄鸭品牌运营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泉州田南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2年01月21日对第40189251号图形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时,争议商标经我局核准已注销,注销公告刊登于第1819期《商标公告》,该商标专用权自2022年9月15日起终止。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