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43518117号“用友商业创新平台”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用友商业创新平台 43518117

阅读:155347 2021-01-28 00:00:0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作者: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概述
申请人: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瀚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3518117号“用友商业创新平台”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及《商标注册同意书》证据显示,驳回决定中在第38类服务上引证的第32725954号…

  申请人: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瀚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3518117号“用友商业创新平台”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及《商标注册同意书》证据显示,驳回决定中在第38类服务上引证的第32725954号“用友金融”商标(以上称引证商标)的所有人是申请人关联公司,且已出具《商标注册同意书》,同意申请人在中国申请注册本案申请商标。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所有人已同意申请商标的注册,且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存在一定差异,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可予以共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01月28日

本文《关于第43518117号“用友商业创新平台”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用友商业创新平台 43518117》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30568.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