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星群品牌美国营运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2631237号“七月夜 7 Moon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7345773号“小月亮moon let Convenience stores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已经我局撤销决定予以撤销,上述决定已生效,撤销公告刊登在2021年2月20日第1732号《商标公告》上,故引证商标一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2、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4244719号“MOONS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已经我局撤销决定予以撤销,上述决定已生效,撤销公告刊登在2021年4月13日第1739号《商标公告》上,故引证商标二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