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新碧驰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高露云(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广州久不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于2020年03月26日对第8806972号“钙尔奇 Caltrate”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争议商标于2020年11月30日经我局“商标撤三字[2020]第W052947号”决定书予以撤销,该撤销公告刊登在2021年5月6日公布的第1742期《商标公告》上,上述撤销决定已产生法律效力。
鉴于争议商标已丧失商标专用权,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