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未来生态鞋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棐兰德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8797445号“RAILA K.”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部分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054522号“瑞立 RAILAY”商标在专用权期限届满后未申请续展,已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其已不能成为申请商标获得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