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浙江索福绿建实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浙江广宇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9283689号“摩图拉 MUTULE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引证的第14052402号“杰澳JIEAO及图”商标、第13900665号“凌毅 凌毅建筑及图”商标、第15851051号“雅斯利门窗YASILI及图”商标、第8266629号“海汇通HAIHUITONG及图”商标、第33980516号图形商标、第16480946号“永捷 ENJOY及图”商标、第29586636号“芒果岭 MANGO RIDGE及图”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五、六、七)整体上尚可区分,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五、六、七未构成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