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株式会社可可威科思
委托代理人:上海卓冉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8705592号“TOUP RANGE BY KAKAO VX”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22057690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22058753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的变更申请已经我局核准,现引证商标一、二与申请商标属于同一人所有,其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