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深圳市嘉士鑫电子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深圳市诺正鑫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3014788号“心愿宠 HOPETO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3507028号“HOPE GO”商标、第33112738号“HOPE GO”商标、第39598613号“HOPETON”商标尚可区分,未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