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北京博瑞思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诺信瑞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6327996号“三步开吃猫CATCH CAT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1173072号“甘那休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30704378号“生意猫www.shengyimao.com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30691388号“生意猫www.shengyimao.com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27975396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27979018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第30688664号“生意猫www.shengyimao.com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六)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宣传页及微信公众号截图等作为本案证据资料。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三步开吃猫CATCH CAT及图”整体与各引证商标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共存,不易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