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武胜县麻哥面协会
委托代理人:成都时间财富网络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43666212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所引证的第37968917号图形商标经我局核准转让至本案申请人武胜县麻哥面协会名下,现申请人与该引证商标所有人为同一主体所有,两商标间的权利冲突已不存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