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ALLEGRINI S.P.A.
委托代理人: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546738号“PRIMAGEL PLU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申请人对申请商标提交了国际删减商品申请,经我局核准,删减后商品名称已为人用药、兽医用药物、化学药物制剂、药物制剂。
经复审认为,鉴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复审商品现为人用药、兽医用药物、化学药物制剂、药物制剂,已符合我国对于商标注册申请商品名称的规定,故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未违反《商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5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