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阅读:173340 2022-05-11 16:00:00 来源:香港税务局 作者:香港税务局
概述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2022年税务(修订)(关于住宅租金的税项扣除)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五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2022年税务(修订)(关于住宅租金的税项扣除)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22年税务(修订)(关于住宅租金的税项扣除)…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2022年税务(修订)(关于住宅租金的税项扣除)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五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2022年税务(修订)(关于住宅租金的税项扣除)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22年税务(修订)(关于住宅租金的税项扣除)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旨在落实二○二二至二三年度《财政预算案》建议设立的住宅租金税项扣除,以减轻没持有任何住宅物业的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纳税人的负担。我们期望《条例草案》可于立法会今年夏季休会期前通过,让措施可由二○二二至二三课税年度起实施。

   根据《条例草案》的建议,纳税人可就本人或同住配偶以租客身分,或两者作为合租租客身分,就有关课税年度缴付的合资格住宅处所租金申索税项扣除。有关物业须为纳税人用作主要居所的地方,而所订租赁亦须已加盖印花。建议的扣除上限为每个课税年度十万元,有关扣除不设年期限制。措施估计可惠及约四十三万名纳税人,政府税收每年将减少约三十三亿元。

   为确保措施具针对性,惠及最有需要的纳税人和防止滥用,并避免构成双重税务利益或被用作避税,《条例草案》订明扣除在若干情况下并不适用,包括:

 (一)纳税人或同住配偶是香港住宅的法定及实益拥有人;

 (二)出租住宅物业的业主或主租客是纳税人或配偶的相联者,例如业主是纳税人的配偶、纳税人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合伙人等;

 (三)纳税人或同住配偶已获雇主提供居所;

 (四)纳税人或同住配偶是公屋单位租客或认可占用人;

 (五)租住的处所不可作住宅用途,或租赁受法律或政府租契禁止;或

 (六)纳税人或配偶就有关处所与业主签订了租赁购买协议等。

   纳税人可扣除的租金款项,是就有关课税年度根据租赁缴付的租金款额,或是该课税年度有关租赁的扣除上限,两者以数额较小者为准。《条例草案》亦就不同情况,例如某一课税年度涉及超过一份租赁、已婚人士及其同住配偶的可扣除款额总和等,订定详细扣除规则。扣除上限方面,如订立租赁的租客多于一位,扣除上限会按照合租人人数按比例减少;如在某一课税年度内租期不足十二个月,扣除上限会按照某一课税年度内的租期按比例减少。

   合资格的纳税人可在今年六月寄出的二○二一至二二课税年度报税表上填报预期就二○二二至二三课税年度缴付的住宅租金资料。《条例草案》获得通过后,税务局会在评定二○二二至二三课税年度暂缴薪俸税时考虑有关扣除。

   主席,我们已向立法会发出文件,解释《条例草案》的详情。税务局亦已在网站提供建议的住宅租金税项扣除的介绍,包括扣除规则和常见问题,供纳税人参考。建议的扣除措施可以减轻合资格纳税人的税务负担,我期望亦希望议员支持通过《条例草案》,令纳税人早日受惠。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完

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8分

关键词
刊物及新闻公报 新闻公报
本文《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发表链接: https://iyingwu.com/news/11637.html
电子营业执照
{{ watermarkText }}

当前链接不是图片或图片加载失败。

点击在新标签中打开原文件

提示:鹦鹉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仅限于本网站公示展示,不具备实时性及权威性。 最新、有效的营业执照信息,请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系统公示为准。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决反对并抵制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通过本公司工作人员获取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利用本公司平台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关 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