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西安天泰思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52147518号“天泰思诚TIANTAISICHENG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1319022号“IMI NORGREN及图”商标、第51324593号“IMI NORGRE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十三)已经注册申请决定予以驳回,驳回决定已生效。第7421893号图形商标、第7489133号“睿君投资集团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二十八)因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第9716792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十六)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撤销,撤销决定已生效。
经复审认为,在第9类商品上,引证商标二已被驳回,引证商标三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引证商标二、三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商标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与第8949798号“扬天宏博及图”商标、第35711158号“LZ 陆志电气 LUZHI ELECTRICAL及图”商标、第1218933号图形商标、第11650460号“鑫超越”商标、第15999558号图形商标、第9635103号图形商标、第17919666号图形商标、第31367782号图形商标、第12966562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四至十一)在商标构成、呼叫、视觉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四至十一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在第35类服务上,引证商标十三已经注册申请决定予以驳回,故其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商标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与第8233802号“尚好捷及图”商标、第16869174号图形商标、第44997850号图形商标、第1952449号“德艺及图”商标、第20116777号“中农利众及图”商标、第8633243号图形商标、第27501667号图形商标、第15576688号图形商标、第9668027号图形商标、第6930310号“云南物流产业集团及图”商标、第21904895号“彩盾及图”商标、第16650153号“焕廷律师事务所 HUANTING LAW FIRM及图”商标、第12966414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十二、十四至二十五)在商标构成、呼叫、视觉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十二、十四至二十五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在第37类服务上,引证商标二十八已丧失商标专用权,故其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商标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与第12418249号图形商标、第8963839号“扬天宏博及图”商标、第9716791号图形商标、第12129712号图形商标、第3858202号图形商标、第11876482号图形商标、第8811550号“顺泰矿业SUNTYMINEINDUSTRY及图”商标、第7573357号图形商标、第801903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十六、二十七、二十九至三十五)在商标构成、呼叫、视觉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十六、二十七、二十九至三十五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在第38类服务上,引证商标三十六已被撤销,故其已不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商标权利障碍。申请商标与第803937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十七)在商标构成、呼叫、视觉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三十七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在第42类服务上,申请商标与第11960194号图形商标、第12966397号图形商标、第34830050号图形商标、第797964号图形商标、第11876565号图形商标、第853965号“万向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十八至四十三)在商标构成、呼叫、视觉效果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三十八至四十三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第9类、第35类、第37类、第38类、第42类复审商品和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